近日,紅星新聞記者獲悉,成都交警正持續(xù)開展電動自行車挪用或假冒非機動車號牌、闖紅燈、逆行、侵占機動車道、改裝改型等突出交通違法行為的集中整治。
自10月18日至22日,成都交警六分局查處非機動車違法行為447件,其中挪用或假冒非機動車號牌違法行為138件、逆向行駛103件、闖紅燈15件、侵占機動車道97件、違反規(guī)定載人81件、改裝改型13件。
隨后,成都市交警六分局還通報了幾起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典型案例。
↑查處現(xiàn)場
10月22日上午10點54分,成都交警六分局民警在高新西區(qū)西芯大道,對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整治的過程中,一輛加裝雨棚的電動自行車朝檢查點駛來。民警立即擋下該電動自行車。經檢查,駕駛人王某某實施駕駛加裝、改裝等改變非機動車外形結構的違法行為。
民警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關規(guī)定,對駕駛人王某某作出5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,并現(xiàn)場拆除加裝的雨棚。
↑查處現(xiàn)場
當天下午1點41分,六分局民警在高新區(qū)益新大道與益園三路交叉路口這一路段,對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整治。現(xiàn)場,民警在對一輛電動自行車進行檢查時,發(fā)現(xiàn)這輛電動自行車挪用了非機動車號牌。
民警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關規(guī)定,對駕駛人胡某某作出5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。
紅星新聞記者 戴佳佳 實習生 郭文藝 警方供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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